僱主外遊,可否強逼外傭放無薪假?
發表於 2026-07-01
不少僱主外遊時,會認為家中暫時沒有人,便可以要求外傭姐姐放無薪假。其實,僱主一般不可以單方面強逼
外傭放取無薪假或扣減工資。
僱主離港期間,雙方的僱傭合約仍然有效。即使家中工作量減少,僱主仍須按合約支付工資,並保障外傭應有的休息日、法定假日及其他僱傭權益。
無薪假必須雙方同意
無薪假應由僱主與外傭共同協議,不能由僱主單方面決定。
例如外傭希望延長回鄉時間,而有薪年假不足,雙方可以協議將部分日子列作無薪假。為免日後出現爭議,建議以書面列明:
- 無薪假的日期;
- 工資計算方式;
- 復工日期;
- 機票及相關費用安排;
- 雙方簽署確認。
- 僱主不應以解僱、不續約或扣起工資等方式,迫使外傭接受無薪假。
可以安排有薪年假嗎?
可以。僱主可按《僱傭條例》安排外傭放取有薪年假,但應事先與外傭溝通,並通常須最少提前14天書面通知;如雙方同意,通知期可縮短。
僱主不能把外傭應享有的有薪年假改為無薪假,也不能因外傭的年假不足,便自行將餘下日子列作無薪假。
外傭不同意放無薪假,應如何處理?
僱主可以讓外傭繼續留在標準僱傭合約列明的住所居住及處理合理家務,並預先安排:
- 工資及膳食;
- 休息日和法定假日;
- 合理工作內容;
- 緊急聯絡方法;
- 家中保安及寵物安排。
僱主亦不應因自己外遊,要求外傭搬到親友家中居住,或到其他住所照顧小朋友、長者、寵物或進行清潔工作。
單方面扣薪有甚麼風險?
如外傭沒有同意放無薪假,而僱主仍自行扣減外遊期間的工資,可能構成欠薪或違法扣薪,外傭可向勞工處求助及追討款項。
逸欣僱傭中心溫馨提示
簡單而言:
僱主不可以單方面強逼外傭放無薪假;有薪年假可依法安排;無薪假則必須經雙方自願同意。
外遊前,僱主應提早與姐姐溝通,並以書面確認假期、工資及復工安排,保障雙方權益。
免責聲明
本文只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實際安排須視乎個別僱傭合約及具體情況而定;如有疑問,應向香港勞工處或合資格法律專業人士查詢。